日期:2013-02-04 來源:揚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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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上午,記者來到家住廣陵區(qū)的陳老家中時,他正在陽臺上發(fā)呆。陳老介紹說,他患有三高,今年已經80歲了。他稱現(xiàn)在只有一個家人,就是他的女兒,但是很不孝順,一年多了,他甚至連女兒的身影都沒見到過一次。為此,傷心的陳老找到市民政部門,希望能住進敬老院度過晚年。記者了解到,市民想要住進敬老院,必須要子女簽字,但是陳老卻無法聯(lián)系上女兒。
事件:
不孝女聯(lián)系不上,
老人想住敬老院遇麻煩
據悉,陳老因和老伴感情不和,早在幾年前就離婚了。陳老稱,離婚時因心疼女兒,就把自己唯一的住房過戶給了她。他感慨道,當初想的是房子遲早是女兒的,省得以后再過戶麻煩。“我以為房子過戶給女兒,女兒將來照顧我就更方便了。”陳老介紹說,令他傷心的是,女兒這些年很少回家,就連打她手機也不接,后來直接關機,現(xiàn)在根本聯(lián)系不上了。據了解,從去年開始,陳老身體就不舒服,一個人連每天買菜做飯都成問題,為此他找到了市民政部門,希望能住進敬老院。
然而市民政局老齡辦的工作人員稱,陳老并不屬于孤寡老人,家里有個女兒,因此住進敬老院子女必須要簽字。據了解,無論是公辦還是民營的敬老機構,老年人入住時,都需要與養(yǎng)老機構簽訂一份入住協(xié)議,其中有條款明確規(guī)定,老年人需要有擔保人簽字才可以入住。這位工作人員表示,老年人入住敬老院,讓其子女簽字,主要是為了防止老人日后出現(xiàn)什么狀況,以保證在老人突然發(fā)病或不舒服時能夠及時趕到。
對此,陳老有些焦急,稱女兒現(xiàn)在都不和他聯(lián)系了,他也不知道該怎么辦。
律師:
可先發(fā)尋人啟事,
再申請子女失蹤證明
昨天下午,記者帶著陳老的疑問,和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一起找到了征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石曉峰。石律師表示,陳老這樣的老人在我市不算少,他可以先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。幾天后,如果仍然沒有女兒的消息,陳老就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女兒失蹤。一旦拿到了法院出具的子女失蹤證明,入住敬老院就不需要子女簽字了。為此,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,如果有了這個證明,敬老院方面應該就可以接納陳老入住了。該工作人員說,他們會盡快幫助陳老完成手續(xù),早日讓陳老住進敬老院。隨后,記者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陳老,他得知后,長長地松了一口氣。